野志
隨便寫寫
舊文:愛情不該有始有終

按:讀《少年維特的煩惱》後感。深圳大學 2010—2011 學年第二學期思想道德與法律修養選讀書目讀後感。當作於 2011 年上半年。
 


  《少年維特的煩惱》是德國著名作家歌德早年重要的小說作品。這部小說以書信體的形式,根據歌德本人部分生活經歷和真實見聞寫成,講述了青年維特在鄉村供職和生活時的所見所聞所想,以及與已有婚約在身的綠蒂小姐的愛情糾葛。維特思想進步開放,但他所生活的年代和環境使其觀念思想不受待見。伴隨著工作的不順,在愛情挫折的壓迫下,維特選擇為愛而亡,吞槍自殺。全書以維特對綠蒂愛情為主線,其情真摯感人,其苦深沉可憐,最後的悲劇讓人惋惜。

  筆者在閱讀此書時,被其故事和情感深深吸引。這不僅是因為筆者處於與維特同樣的年齡段,有著同樣的情感需求,而更因為筆者自身經歷和見聞。這裡,筆者並不打算談及自己的隱私。然而在有了這樣的人生經歷後再讀此書,筆者不僅看到自己的影子,看到了可能的未來,而且自己原本對於愛情的觀點,也得到了強化。因為思想道德與法律修養課上授課老師講到「愛情應該有始有終,既要重過程也要重結果」,以之為負責任的態度。筆者對此不同意,因此想結合自己的觀點寫這篇讀後感。

  這個觀點就是:婚姻不是愛情的任務和目的;愛情可有始,卻不該有終。換句極端的話講,愛情不該有結果。

  也許很多人是接受不了這樣的觀點。或者,人們可以接受前半部分,卻不會認為愛情不該有結果——比如人們會認為戀愛的結果應當是結婚生子。可是,「結婚生子」真的是一種結果嗎?或者在現代社會,人們對於愛情的渴望,真的包含了對「結婚生子」的渴望嗎?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真的應該是耍流氓嗎?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應當考察每一位渴望的愛情的人的真實需求——或者說長久以來,人們到底渴望何種愛情,而人們對於婚姻的態度又是什麼。

  人們渴望何種愛情,其實是顯而易見的。「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白頭到老」、「一生一世」等詞語反映了(至少在中國社會),人們希望兩人的相愛是永恆的。許多歷史傳說、文學藝術作品——例如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牛郎織女的故事,又如《簡·愛》、《羅密歐與朱麗葉》等——都以曲折的故事反映了男女之間忠貞的愛情,而這種「忠貞」,實質上是渴望和追求永恆愛情的表達,因為所有的故事最後都有結尾,而「在一起」(無論生死)後發生了什麼,就再無下文。另外,無論是平面媒體抑或網絡媒體,年輕人關於愛情的表達也幾乎是渴望永恆的相愛。應該說,人們渴望永恆的愛情,這是不證自明的公理。

  人們對於婚姻的態度是什麼——顯然,「有情人終成眷屬」,人們希望婚姻以愛情為基礎。這也放映了,許多人認為,結婚成家可以作為愛情的保障——這也許是因為房產證要寫老婆的名字了,或者離婚手續有點繁瑣,或者自古以來離婚似乎總有點讓人不好意思(尤其是在東方國家)。然而,不斷上升的離婚率表明婚姻其實越來越難以作為維繫兩人感情和共同生活的手段。過去的童養媳與包辦婚姻,且如「感情可以培養」之類的說法,以及如今「名存實亡的婚姻」的數量的增加和婚後出軌行為的增多都表明實際上婚姻對愛情關係,是沒有保障作用的。實際上,婚姻僅僅是愛情關係進一步發展或更加牢固的象徵罷。人們期望婚姻能夠保障愛情,也不過是不合實際的幻想。婚姻長久以來就涉及經濟層面的問題(包括婚禮和婚後),並且這實際上一直是婚姻本身最重要的部分。

  而隨著避孕技術的提高、性觀念的開放和改變,性愛不再是戀愛雙方婚後才可以進行的行為,生育也不再是性行為的唯一目的。

  因此,「結婚生子」作為愛情的結果,其實對於愛情並無絕對值益處。但為何筆者要如此決絕,說愛情不該有結果呢?

  我們知道,兩個人相愛,這是一種狀態(狀況),而非一種過程。我們可以說,狀態是事物在一定時空內其所有屬性及屬性的呈現。而過程則是一定時空內,在一定規律或規則下,事物狀態的改變。一個過程中——比如變化的過程、運動的過程——事物是會有不同狀態的。然後事物的每一個狀態並非一定屬於某個過程,它可以不屬於任何過程,也可以屬於多個過程。「狀態」和「過程」一樣,都有開始;然而,過程有結果——比如我們說一個手術過程的結果是,手術成功摘除了腫瘤,或手術失敗,病人健康狀態惡化。狀態卻沒有這樣的「結果」,因為狀態不涉及變化。有人會不同意,以諸如「學習狀態變差」的語言實例來反駁。但這樣的話語如果不是是純粹的錯誤,恐怕也只是人們出於簡便而掩蓋了事物實質的說法。因在這一層面,狀態只涉及其自身的存在與否。我們說「學習狀態變差」,實際上是在表達「良好的學習狀態不存在了,現在擁有的是與原來相比不那麼良好的學習狀態」。

  同樣的,兩人相愛,作為一種狀態,自然不必去討論愛情的「結果」。雖然,不同時候,戀人們對各自所處戀情是有不同期待的——比如希望愛濃烈富有激情,或者平淡卻綿長——這些期待乃至實際的愛的類型,可以說是戀愛關係中不同狀態的愛。但這些不同狀態的愛,是以「兩人相愛」這一在總的狀態為前提的。相愛的兩人可以對雙方或對兩人都有很多期待、願望,會有不同的約會計劃,會謀劃著結婚生子等等,但這些也都是以「兩人相愛」的總的狀態為前提的。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和自己的真愛相愛一輩子,於是乎,每個人所需求的,其實即是「兩人相愛」這種狀態的永恆存在。如果一段愛情是有始有終的,那麼這「結果」就只有「兩人分手」一種。

  因此,在戀愛關係中,我們能期望有什麼結果呢?約會、結婚、生子等等,不過人們在這種狀態下的行為罷了。

  結婚生子應該是相愛的人的目的嗎?那麼結了婚生了孩子就該不相愛了?

  我們又怎麼能夠期望負責任的戀愛雙方的愛情應該是「有始有終」的呢?有終,那不就是分手了嗎?

  並且,將愛情視作一種過程,將結婚生子視作美好愛情應當要有的「結果」或人生應當要完成任務、目標,容易造成對愛情的藐視,導致愛情「質量」的下降甚至戀愛雙方關係的破裂。譬如不少現實或藝術作品中的故事即是男女一方婚前對另一方百依百順,愛得「死去活來」,可是婚後就變了樣,對伴侶冷漠、不尊重,或者處處對伴侶施壓或控制;或者因為生育問題而爭吵,甚至因為一方生育功能不健全而離婚。

  為了能與所愛之人相愛一輩子,人們應當改變看重婚姻、生育的態度,而真正重視感情本身。真正重視感情本身,婚後生活也才會美滿。

  回到書中,之所以看完《少年維特的煩惱》後,就「愛情不該有結果」寫了這麼多,主要是因為對於維特的命運感到惋惜。筆者以為,維特的悲劇是有很大可能避免的。維特的錯,依筆者見,便是錯在看重婚姻,總是期望綠蒂的未婚夫阿爾貝特能夠離開綠蒂,認為只有那樣,只有能與綠蒂結婚,最後才能相互擁有(恐怕希望「擁有她」多於「被她擁有」)。當然,18世紀歐洲,甚至到今天,非戀愛關係、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之間的親密行為和性行為都是普遍的社會禁忌,而親密行為和性行為又是愛情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下,維特那樣痛苦而無法解脫並最終對綠蒂做出較為過激的行為,這其實無可厚非。即使是筆者自己,恐怕也不能真正做到不在乎婚姻(對個人而言生育不涉及本文主題)。但重要的是,在當代閱讀文學經典之後,我們能否人生及對當代社會之種種有所新知。筆者本文的思想,在兩百餘年前不知有無,今天亦非主流。現今社會對於「二奶」、「小三」亦仍以反對和批判為主。筆者所以寫下本文觀點,並非是出於對三角戀、婚外情、出軌等的認同和支持,而是察覺到語言的不當和簡便運用,會導致態度的模糊乃至認知的錯誤。筆者希望的是,人們可以正確認識婚姻和生育的價值,從而與自己所愛之人不會因為這二者出現感情上的裂痕,真正相愛至於白頭偕老。筆者更希望因為各種原因而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維特們和綠蒂們,可以將他們的感情昇華為純潔的友誼,心有靈犀、惺惺相惜的關係也可以一直保持——保持著美好的感情,幸福快樂地生活,作為朋友「白頭偕老」,而不必以感情破裂乃至生命的早逝為結局。今日社會思想愈加開放進步,傳統文化對人的控制力減弱,文化多樣性增加,社會包容度也不斷提升,男女平等亦逐漸成為普遍之現實。在這樣的歷史和社會條件下,筆者認為「愛情不該有結果」的「理想」應當是可以追求的。而大學的課程在討論愛情的時候,應當提供多元思考的機會,而不該只宣傳一種愛情觀——畢竟,每個人都能肯定「吃喝拉撒睡病死」是人皆有之的,至於其他,恐怕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雖然維特只是歌德二百餘年前虛構的人物,然而恐怕現實中類似的人並不少。從《少年維特的煩惱》一書中維特關於藝術、人性、真善美等的觀點來看,維特乃是世間罕見的真正的人才。現實中是否也有許多這樣為愛而苦的人才呢?可以說,「維特」一死,不僅是一場愛情悲劇,更可謂是社會精英的損失。換到現實中來,是否也一樣呢?當然,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每個人的幸福。正如哈耶克所認為的,人類不僅對自然本身,而且對於生長了數千年的文明也是有許多無知的。因此,多元思想不僅能夠提供通往幸福的道路之種種選擇;更重要的是,這是一種人性關懷,給予這個世界上未知而又存在的痛苦的人類同胞以精神慰藉。他們因之可以繼續生存。


最後修改於 2018-08-05